缺失与重塑:新中国初期农村妇女经济权利论析(1949—1956)
作者:吉若凡
新中国成立初期,国家经济建设全面展开。在农业经济建设中,如何保障农村妇女的经济权利是推动男女平等、解放农村生产力的关键。基于家庭经济学、女性主义社会学和历史文献学的梳理分析可知,中国共产党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、宣传、落实和监督为农村妇女经济权利构建起坚实的制度保障:通过修订法律坚定维护妇女土地所有权及其相关权益;通过教育唤醒妇女经济权利意识;通过大力宣传动员妇女投入生产劳动实现经济独立。经过不懈努力,新中国初期农村妇女的经济权利得到明显改善,使广大农村妇女取得了经济地位的实质性飞跃,使新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。